考生本人现场确认须交验的材料
参加2013年宁夏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由本人亲自到确认现场进行照相、信息确认签字等确认有关事宜。否则报名结果无效。考生本人现场确认须交验的材料为:。
1.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提交军官证或士兵证)。外省籍在我区工作和务工的报考考生,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暂住证和《2013年宁夏成人高校招生外省籍考生在宁夏工作单位证明》进行信息确认。该证明由县区教育考试中心审查并保存、备查。否则,将不予确认,报名无效。
2.现场确认时,报考高起专、高起本的考生须交验高中层次的学历证书;专升本考生须交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及毕业证认证书(复印件)。专升本新生入学注册时,由招生学校负责核验所有录取专升本新生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考生以不符合规定的毕业证书或以假文凭、假证明、假材料获取报考和录取资格,入学后无法在教育部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被取消入学资格、最终无法取得毕业证书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符合照顾条件(见本规定)的考生,须交验并提交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验证人须在复印件上签字,否则无效)。
4.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除交验毕业证书、有关证件、获奖证书或表彰决定等文件原件(交验后退还本人),同时还须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验证人须在复印件上签字,否则无效)。同时要提交《2013年宁夏成人高校招生免试考生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免试考生的有关材料由现场确认的教育考试中心统一在现场确认结束后的一周内造册上报
宁夏教育考试院进行审批。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将进行审批公示并免试录取。
5.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考生应准确填写、核对个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号码(18位)、姓名、志愿等重要信息;因疏忽造成个人报名信息错误的,由考生本人自负。
6、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宁价费发[2010]42号)文件规定,考生每人须交纳报名考试费145元。